装过化工原料的桶不能再盛装食用水
石家庄日报讯(记者 李秋玲)“小吃摊上用装过化工原料的桶装食用水,摊主们用这种桶里的水洗菜、洗碗、煮食物,我觉得很不卫生。”昨日,市民齐女士向本报反映。
齐女士家住丰收路附近,平时经常在家附近的小吃摊上买些早点或吃个午饭,最近她偶然发现,不少摊点上用来装水的桶是装过化工原料的桶。“使用之前已经反复洗刷过了,这种桶装水一点问题也没有。”对于摊主信誓旦旦的保证,齐女士还是觉得不放心。
昨日12时许,记者探访建华北大街丰收路以北至北二环路段东侧的小吃摊发现,但凡需要用水的摊点上,90%以上都是用的一种蓝色塑料桶,容量约30升,桶周身没有标识。有的甚至就是涂料桶,桶身还有“涂料”字样。随后,记者又沿建华大街探访了建明北路的几家路边摊点,也发现了这种蓝色塑料桶。
据了解,塑料包装制品主要分两大类,一类是工业用的塑料包装制品,应用于化工、制药等行业;还有一类就是食品类包装制品。两类塑料包装制品的最主要区别是,生产过程中注剂的不同,有的工业用塑料桶在生产中是添加碳酸酯的,而这种添加剂对人体是有害的,装食品的塑料包装制品中是不允许添加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规定,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、工具、设备必须安全无害,保持清洁,利用化工废旧桶盛装食品是不允许的。